一、丸剂质量要求
(1)供制丸剂的药粉,其粗细除有规定外,应通过六号或五号筛。
(2)丸剂的质量除另有规定外,大蜜丸,小蜜丸以及浓缩蜜丸
所含水分不得超过15.0%,水蜜丸与浓缩水蜜丸均不得超过12.0%,小蜜丸、糊丸、浓缩水丸不得超过9.0%,
(3)检查外观,重量差异。
(4)丸剂包糖衣者应在包衣前检查丸芯的重量差异,符合规定后方可包衣。
(5)按—次(或—日)服用剂量分装的丸剂应作装量差异检查。
(6)丸剂均应测溶散时限。
二、卫生检验标准
每克中药浓缩丸含杂菌数不超过l000个,霉菌个超过100个。每个蜜丸及水丸含杂菌数不得超过10 000个,霉菌数不超过500个,每克丸剂中不得检出大肠杆菌、活螨和螨卵及致病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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